成功案例分享:配偶在境内,不一定非要递交境内担保申请
- Admin
- 2024年9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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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夫妻在境外(中国)时,因为担保人(太太)是PR,不可以在境外递交担保申请。被担保人(先生)想和太太一起入境加拿大,当时有加签和美签拒签。
咨询后,我提到在访问签申请中直接披露移民意向,咨询后签约。通过客户的配合,准备了相当充分的材料,证明彼此的关系等等,2023年9月递交申请后,11月获批。后来签约夫妻担保申请,提前准备了境外(中国)的材料,然后提供了入境指导,两人2月中旬一同入境,之后递交夫妻担保获批,申请时间线,如下。
时间 | 事项 |
2024/03/07 | 申请递交 |
2024/03/15 | 移民局确认收到 AOR |
2024/03/21 | 工签递交 |
2024/06/26 | 生物指纹信(7/10完成) |
2024/06/28 | 体检信(7/18完成) |
2024/08/08 | 工签获批 |
2024/08/23 | Pre-arrival letter |
2024/09/19 | Portal 1 |
2024/09/20 | Portal 2 |
我一直都强调,
担保人和被担保人都在加拿大境内,是可以递交family class(大家理解的”境外申请”, 我不说成境外申请,因为容易造成误解,这并不是要求申请人一定要在境外),而且比递交境内担保Spouse or Common-law Partner in Canada Class(SCLPC)有些优点。
1. 如果family class担保申请不幸被拒,担保人有上诉权, 除了担保人或被担保人有某些inadmissibility 因素(图2),虚假陈述都仍有上诉权。而SCLPC申请被拒,需要司法复核到联邦法院,没有上诉到IAD的权限。

2. 该类family class申请,申请人不受旅行限制,即表示审理过程中可以离开加拿大。
3. Family class不一定比SCLPC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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